慈善消息
 
苗栗地檢署在大明寺成立「司法保護據點」
2011 /01 /10  人間社記者慈文 苗栗報導
 
 
 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秉於對社會的責任及關懷,並對佛光山提倡人間佛教在文化弘揚、教育輔導、慈善福利、淨化人心的成就肯定與敬佩,自元月起,在佛光山大明寺設立「司法保護據點」,由大明寺敦請從公職退休、虔修佛法多年的邱國源、詹德耀、李英淙、郭豐鎮四位佛光會資深督導義務輪值,擔任諮詢服務工作,提供轄區內弱勢者、更生人及犯罪被害人貼切的關懷與服務。

  這項由苗栗地檢署、佛光山大明寺、大明社區大學共同主辦的「司法保護據點」成立大會,於1月10日上午10時在大明寺會議室舉行,出席的有大明寺住持覺藏法師、苗栗地檢署檢察長楊秀美、主任觀護人張秋遠、國際佛光會桃竹苗區協會會長張清川、台灣更生保護會苗栗分會會長鄭榮坤及各更生人、觀護義工、犯罪被害人等保護團體,法律扶助基金會、同心功德會、佛光會會長、督導長、督導、會員等共70人與會。

 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楊秀美致詞表示,「司法保護據點」的成立,將結合佛光山大明寺的支援,透過該諮詢服務平台,提供轄區內弱勢族群、犯罪被害人及更生人,有關社會資源、法律諮詢服務、轉介,定期辦理各項生命教育、犯罪預防及關懷活動。並由大明社區大學開設心靈成長及技藝訓練課程,讓轄區的弱勢族群、犯罪被害人及更生人免費上課,以淨化心靈,提昇自我知能,改善其生活品質。相信藉此司法與佛法的結合,必能為轄區內上述族群提供更有效的關懷服務。

  覺藏法師致詞時指出,佛光山自開山以來,即有多位佛光人或道場積極投入監獄弘法,關懷更生人、犯罪被害人與弱勢團體的保護工作,並獲得具體成效,多次獲致全國好人好事表揚,今後大明寺更將秉持此項理念提供更多相關支援,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、給人方便,並積極鼓勵實踐三好運動,做好事、說好話、存好心,從身口意的改變與提昇,更能落實保護更生人回歸社會。

 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主委賴春梅,以佛光山開山宗長星雲大師在元旦「百年之望」文中所提示:「感恩和諧、明因識果、善心好語、公平正義。」與會者共同勉勵,表示這是預防犯罪,確保個人及公共福祉,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不二法門,獲得與會者一致認同與肯定。

  設立於佛光山大明寺的「司法保護據點」服務的對象為:1.受苗栗地檢署保護管束人、社會勞動人、緩起訴受處分人、藥癮者。2.更生人及其家屬。3.各類型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。4.失能或功能不彰之弱勢家庭。5.高關懷的兒童、少年。6.生活陷於困境或突逢急難事故的民眾。7.其他適當對象。地址:苗栗市經國路二段485號。電話:037-327401 。服務時間:AM 8:30~PM 9:00 。

圖說:苗栗地檢署在佛光山大明寺成立「司法保護據點」齊同關懷弱勢。會後合影自右3依次為:主任觀護人張秋遠、檢察長楊秀美、大明寺住持覺藏法師。 人間社記者 慈文 攝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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